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替代能源/附加電價 全民不願負擔
「民眾都會支持再生能源,但都不願意接受附加電價,這是非常矛盾的情形。」經濟部長張家祝說。

再生能源附加費,是將目前我國鼓勵再生能源發展的優惠收購成本,交由全民負擔,符合使用者付費概念;目前全由少數發電業者承擔。

綠色電價是推動再生能源附加費的試金石,據悉,受景氣不佳影響,廠商和一般家庭的承購意願轉弱,造成上路日期一再延宕。再生能源附加費與綠色電價不同的是,前者是全面計入電費帳單,後者採自願性認購。

我國為推廣再生能源,設立基金支應補貼,保證收購再生能源發電業20年。這筆基金目前由國內台電、民營電廠及汽電共生業者依比例繳納。其中台電占了7成,自2010年以來,隨著再生能源裝置容量增長,金額也跟著增加;光是台電,每年繳交的錢就從2.03億元,去年增至10.5億。折算成每戶家庭每月需多付的錢,大約4.78元。

台灣經濟研究院副研究員黃奕儒指出,過去3年發電業不斷要求反映到電價上,唯恐欠缺回收機制,隨著基金規模擴大,發電業吃不消。根據能源局推估,再生能源基金規模在2026年至2028年達到最大,攤提至電價,每度電費將附加0.05至0.06元。

但造成電價上漲的主因是基載電力由核能、燃煤,轉移至天然氣。根據2011年的新能源政策,核四商轉,核一廠到核三廠如期除役,為了補足北部電力需求,推動第三座天然氣接收站;預計2030年天然氣進口量由目前每年1300萬噸,增加至2000萬噸,預估燃料成本將暴增1733億元。

台電專業總工程師蔡富豐表示,目前三座核電廠每年約發400億度電,若由天然氣替代,差價約是每度3元,發電成本一年就增加1200億元,由全民埋單。另外,每年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也增加近1600萬噸,有違國際減碳承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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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2014/03/09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