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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能會證實 可能出現矛盾
我國第一座核電機組核一廠一號機的運轉執照,將在民國一○七年十二月五日到期;依法令規定,若核電廠延役,必須在運轉執照到期前五年申請;若要除役,則是在執照到期前三年申請。
原能會主委蔡春鴻證實,台電已對核一廠一號機延役提出申請,明年十二月五日前,台電必須另提機組除役申請。
蔡春鴻說,依照目前國內情勢,一○七年十二月六日當天,「核一廠一號機確實可能出現延役與除役同時生效的矛盾現象。」
經長強調 今年底要做決定
經濟部長張家祝意識到核四僵局的負面效應發酵,「今年底(核四商轉或核一、二廠延役)一定要做決定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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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電煩惱 除役延役大不同
台電內部評估,核四一號機最快則要到一○六年後才能商轉,距核一廠一號機運轉執照到期,只剩不到一年時間。台電高層坦言,核一廠除役、延役與否,跟核四要不要商轉同樣讓台電困擾;因為核電廠除役、延役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準備方向。環團則擔心在時間緊迫下,台電延役或除役的工作將倉促上路,核安堪慮。
蔡春鴻說,若台電決定讓核一延役,原能會將依法審查,原能會核准後,核一廠才能延役廿年,但這個審查和核四是否商轉或何時商轉沒有關係,「核電廠延不延役,應由經濟部說明。」
張家祝指出,核一廠除役和延役,台電都有準備,核四若能如期商轉,核一就除役;若核四不能商轉,要慎重考慮核一、二、三廠延役。張家祝坦言,政府對於核四商轉、現有核電廠延役或除役的政策決定迴旋空間,已愈來愈窄小。
綠色公民行動聯盟表示,核一廠「延役與除役可能同時發生」,凸顯政府對核安規畫草率。綠盟副秘書長洪申翰說,台電一心想要核一廠延役,已砸錢設立乾式儲存場,這種心態讓外界很難相信台電會認真推動核電廠除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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